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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考试时不得转借文具

信息来源:boioo.com   时间: 2011-12-23  浏览次数:706

    昨日,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规则:凡带有无线通讯工具、电子存储器及与考试相关的书籍、纸条,不管是否使用、查看,一经发现皆以作弊论处。考试时不得互相借用文具。
    根据规定,考生入场不得携带任何物品,包括不得携带考试文具,考试文具由考场统一配置。已携带的物品一律放在考场专设的“考生物品存放处”。最后一科考试结束时,考生可带走自己使用的文具。
    据悉,凡违反考场纪律或作弊的,一律按教育部规定处理,并记入教育部诚信电子档案。教育部诚信电子档案记录保存多年,招生院校和用人单位均可查阅。|
    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将于1月7日—8日举行。我省报考人数为109218人,比2011年增加552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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