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了!5月起,浙江省职业年金发放系统将正式上线运行,退休人员职业年金待遇将调整发放方式。

自此,2014年10月1日以后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下称“退休中人”)职业年金待遇发放方式将有调整:
已按照新老办法对比计发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中人”,由原每月发放的一笔养老保险待遇将分为基本养老金和职业年金两笔待遇,两笔待遇之和与原发放的待遇金额一致,发放的银行账号一致。基本养老金与职业年金待遇发放时间也一致。
暂按老办法预发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中人”,仍继续按照一笔待遇金额发放,待下一步新老办法对比核定待遇后,再实行基本养老金和职业年金分开发放。
改革前已退休的机关事业人员,由于不涉及职业年金发放,继续按原办法发放养老保险待遇,不受此次职业年金发放方式调整的影响。
基本养老金与职业年金待遇发放时间为每月8日,具体到账时间以银行为准,略有先后。遇国庆、春节等长假,待遇发放时间按全省要求统一调整。
请各位“退休中人”及时关注职业年金待遇发放方式的调整,咨询电话:12345、3079628、3079610。
文:姜瑜
编辑:周小莉
审核:王小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