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起,博州对承租非国有用房且连续经营三个月以上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租房补贴发放工作全面铺开。
近日,自治州制定《自治州关于进一步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支持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扶持政策》,助力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有序生产,促进全州经济平稳运行。此项工作由博州市场监管局负责落实。

据悉,可享受此次租房补贴的个体工商户为:对承租非国有用房且连续经营三个月以上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博州财政一次性补助房屋租金500元,其中:经营地址在阿拉山口市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博州财政一次性补助房屋租金800元。同时,鼓励出租人在双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减免或延期收取房屋租金。一处经营场所有两个以上营业执照的一址多照户只享受一次政策补贴。

“感谢党委政府对我们个体工商户的关心,给我送来租房补贴,以后我会继续为博州各族群众做好服务!”当日,博乐市碟滋味串串香火锅城经理余让根说。

此前,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各社区(村队)加班加点,累计走访1.6万多户门面店铺,对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租房合同等现场甄别,对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登记备案, 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持营业执照、身份证、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开户银行和银行卡号(原件与复印件)到社区(村队)申请。
文、图:邹小梅
视频:俞疆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