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业主的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所产生的公共收益有哪些?
属于全体业主的会所、幼儿园、游泳池、健身室、物业服务用房租金该如何分配?
住宅小区公共收益如何管理?使用流程是什么?
小区公共收益到底有多少?
这些钱用在什么地方?
福清不少业主表示完全不知情

小区公共收益的归属与使用
成为了许多福清人关心的问题
日前,福建下发最新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进一步明确和规范
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
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

公共收益有哪些?
小区公共收益是指利用住宅小区的共有部分(以下简称共有部分)可以用于生产、经营、租赁等,所产生的收益及共用设施设备报废后的回收残值。
根据意见
一般公共收益包括但不限于
■??利用住宅小区的围墙、小区出入口或大门、建筑物外立面、楼道、屋面、电梯、外墙、道闸等经营收入;
■? 将公共场地、公共道路用于车辆停放收取的场地使用费;
■??利用公共场地摆摊、引进自助售卖机或快递柜等收取的进场费;
■? 对通信运营商设立的通信基站等设备所收取的占地费或场地费;
■??将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会所、游泳池(馆)、健身室(馆)、架空层等公建配套用房或场地用于租赁或经营产生的收入;
■?处置经业主同意报废后的共用设施设备报废后的回收残值产生的收入等。
公共收益如何管理?
■??前期物业服务期间,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经营共有部分、共用设施设备,并按照《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提取相应的经营管理费用。
■业主大会成立之日起30日内,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向业主委员会移交公共收益及其经营收支账目。业主委员会有异议的,可以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审计。
■??业主大会成立后,共有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的经营、收益的使用和分配应当经过业主大会同意,并在管理规约中作出规定。
经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可自行经营共有部分、共用设施设备,也可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经营。
签订共有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的承包、租赁、经营等合同的,应当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合同期限、金额等要件,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
?注意!注意!
?公共收益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
?进行存储和管理!
前期物业服务期间,由县(市、区)(含开发区,下同)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将扣除经营管理费用后的公共收益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未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主管部门申请补建专户并将公共收益存入。
划重点!划重点!
业主大会成立后
业主委员会应开设公共收益专项银行账户
?实行专户管理?
?不能与其他账户共用?
公共收益如何使用和监督?
?重要提醒!
?公共收益禁止任何单位、个人?
?非法侵占、处分或者挪作他用?
■??前期物业服务期间,公共收益的使用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业主大会成立后,业主大会未决定公共收益的使用方式,应当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居(村)民委员会的指导下,将公共收益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经业主大会决定,公共收益可以用于维修和更新、改造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等公共开支,也可以用于抵扣业主的物业服务费用、水电公摊费用以及业主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支出。
小区公共收益应当
每三个月在住宅小区的醒目位置公示
并可通过移动通信等电子信息方式
告知全体业主
物业服务企业撤出小区时
应当对公共收益及其经营收支账目进行移交
不得以业主欠交物业服务费
等为由拒绝移交
4263.98万!这笔钱要到账了!
4
福州在全市开展物业服务企业
侵占住宅小区业主公共收益专项整治行动
2019年以来
物业欠我们的这笔钱算出来了!
4263.98万!
这笔钱即将到账!
福州市各区(县)在开展全市范围内物业服务企业侵占住宅小区业主公共收益专项整治行动期间,首次依靠财政出资引进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出全市未入专户的公共收益资金。截至目前,经初步核实,2019年以来,福州市各区县(市)公共收益累计金额为4263.98万,已经存入专户的公共收益累计金额1043.79万。
关于福清小区公共收益
您有什么看法或建议?
欢迎在文末留言区分享你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