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我市2021年阶段性发放失业补助金的最后受理期限仅剩一周时间,市社会保险中心提醒符合条件未申领的失业人员,务必在3月31日前进行申领,以确保尽快拿到这笔补助金。
近日,市民徐女士的社保卡银行账户每月有一笔进账,她告诉记者:“这是人社部门按月发给我的失业补助金,我在家动动手指,用手机申报就可以领取,能连续领6个月,真是太方便了!”自2020年7月,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出台了一系列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其中有一项就是对符合申领条件的参保人员阶段性发放失业补助金,以期进一步兜住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这一民生底线。
“现在有部分市民误以为,只要是失业人员都可申领失业补助金,这是不准确的。”市社会保险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2021年阶段性失业补助金的申领对象为:
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参保缴费不满1年的失业人员;参保缴费满1年因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标准为失业保险金的80%,最多可享受6个月。为进一步优化经办流程,失业人员可现场或网上申报失业补助金。鉴于疫情防控要求以及部分省份调整信息系统影响申领的客观实际,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我市将失业补助金的受理期限由原来的2021年12月31日延续至2022年3月31日,提醒符合条件未申领的失业人员尽快申领。
记者 董 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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