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兰州晚报
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公积金支付二手房首付首笔业务办结

业务办理人送来锦旗
【本报讯】近日,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首笔二手房公积金首付款提取试点业务顺利办结。缴存人朱先生送来锦旗,以“为民解忧开先河,排忧解难暖人心”14字,表达对该项创新服务的认可。
试点新政策支持缴存人家庭在购买本市二手房时,提取本人、配偶、父母、子女的公积金直付购房首付款。提取的公积金划转至银行存量房交易监管资金账户,买卖双方完成房屋产权转移登记后,按照资金监管协议将首付款资金解付至卖方。相较以往自筹资金支付首付款模式,这一政策切实减轻了缴存人购房首付资金压力,进一步拓宽了公积金提取使用范围。
试点工作从买卖双方签订合同、提交申请,到资金划转,再到产权登记后资金解付,业务流程全程闭环,规范透明。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在办理此次首笔业务时,与临夏中心跨市协同,成功在贷款发放前办结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业务,极大缩短缴存人家庭两地办事时间、提升了办事效率。
此次试点的成功,是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创新公积金提取模式,持续发挥公积金支持购房作用,精准适配刚性与改善性住房需求的又一积极探索。
首席记者 赵文瑞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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